【轉知】勞動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,自113年2月16日起受理申請,至113年3月15日裁止
一、申請人應符合下列各款情形,且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:
(一)屬下列勞工之一:
1、依勞動部勞工保險局(以下簡稱勞保局)投保資料,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,至113年3月15日止仍未就業,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(即113年2月15日以前失業者),並經核付款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。
2、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3年3月15日已就業,惟於前一年內(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)經核付款業保險法之失業給封或職業訓練生活燾貼,且前一年內(即112年3月15日至1113年3月14日)就業期間未超過召3個月者。
(二)以財政部財政咸詠中心提供化資料,申請人及其配偶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(以下同)148萬元以下。
(三)於113年3月15日以前,未請領老年給付,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(方案)。
二、補助標準:
(一)公立高中職學生(含五專前3年)每名4,000元。
(二)私立高中職學生(含五專前3年)每名6,000元。
(三)公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後2年)每名13,600元。
(四)私立大專校院學生(含五專復2年)每名24,000元。
(五)獨力負擔家計,或有仔一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,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;其補助標準按上述標準加給20%;同時符合者,以加給20%為限。三、受理申請期間:113年2月〕藝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(郵寄申請者,以郵戳為憑。上申請者,請於申請期間,於勞動部網站提出申請,逾期不受理)。
四、申請方式:
(一)郵寄申請:採掛號郵奇方式申請,申請書請於113年2月16覓起向寺擠方磚府。管動親勞動力發展署各分著就業中心(就服量)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,或經由勞動部官網/主題網站項下「失業勞工于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」(https://uwes.mol.gov.tw/login)直接下載。
(二)上申請:請於11添午尋壇驕日至3月15日至勞動部官網/主題網站項下「失業勞工于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」(https://uwes.mol.gov.tw/login),以自然人憑證提出申請。
五、申請人之子女如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、教育或其他補助者(例如:教育部學雜費減免、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、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…等),須擇一請領,如有重複領取,應繳回補助款項.
六、其他規定請至本部「失業勞工于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」查詢。